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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政治的距離 - 記《我舞嘢講》的生成


《我舞嘢講》同行義氣演出宣傳海報

關於《我舞嘢講》同行義氣演出

我們是一班以身體表達信念與情感的表演者。身體,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抗爭場。今年六月,政權硬推反送中惡法,執法者肆意濫暴,抗爭者走上街頭向高牆說不。運動歷時幾近兩個月,每個親歷其境的香港人的身體經驗都獨一無二。作為習舞之人,我們在街頭彷彿見證了一場又一場以血汗和訴求編成的即興舞蹈,抵抗的能量在現場釋放,情緒流動,肉身流動,如潮水化成一切形狀,無處不在。一眾背景各異的表演者期望通過舞動與音樂義氣演出,以身體回應抗爭者流過的血灑過的汗,支持捍衛公義的機構,集氣同行,重奪我城 ─ 無論在任何形式的舞台,我們皆齊上齊落,一個都不能少!

─ 摘錄自社交媒體宣傳簡介

緣起:發起《我舞嘢講》,我想說的其實是……

文:藍嘉穎

所謂的「發起人」,其實舞蹈圈的每一位都做得到,只是那一刻我的動力可能比較大,便行動了。

《我舞嘢講》同行義氣演出的實際意義,是以收益支持這段日子為香港付出不少的兩個機構(機構選擇由表演者一起投票決定);但另一方面,我希望製造一個讓大家集氣的空間和機會,這段日子除了經常要「出去」,也間中想「回來」,回來劇場,回來表演的圈子,回來抒發、喘息、發洩、釋放壓力、交換能量、身體接觸、聆聽大家的想法、感受大家的政治覺醒階段、停看新聞兩個半小時……各取所需,對於觀眾亦然。

這個情況下,舞蹈是一個借口,把大家聚集在一起。

此時此刻的香港,絕對刻不容緩。之於我「無所不用其極」的狀態,《我舞嘢講》無疑是個相對溫和的行動,志在支持兩個機構和在藝術圈集氣,鼓勵大家一起聚焦於近日香港的政治運動上,嘗試以另類角度切入,間接推動不同層面上的政治覺醒。坦白說,若要走上街頭,我傾向比較直接的現場支援,而非「跳舞」,所以我現在算是雙線並行,在能力範圍內的我都會做。

局勢變得很快,運動不知不覺已經進行了兩個月,香港人的身體又出現了甚麼變化?本文將分享部分參與者對談以及討論藝術與政治的距離。


由《我舞嘢講》團隊提供的概念照;攝: Wilfred Wong

討論:藝術之於社會與行動,我們未想通的其實是……

紀錄與整理:羅妙妍

討論者:發起人/表演者:藍嘉穎(藍);表演者:陳偉洛(洛)、何明恩(恩)、邱加希(KT);錄像紀錄 黃漢樑(Wilfred);行政後援:羅妙妍(妙)


這一天,六個人,相聚於中環大會堂室外空地,暮色漸濃。


這一天,距離《我舞嘢講》開演日,不足一星期;

距離警方對上一次在街頭施放催淚彈,亦不足一星期;

(距離下一次,後來才知道,大概一小時;)

距離六月九日一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將近兩個月;

距離2014年九二八雨傘運動,下月月底滿五年;

距離香港回歸中國大陸,已有二十二年一個月零兩天;


如果時間是個相對的概念,事件就是時間線上互相比對的座標。


所以今天不單是今天,今天是明天的座標,亦是每一個可能發生的未來的座標。這一天,我們相聚,檢視自身行動,思考反芻,嘗試在今天共同向明天拋擲一個難以定論的標記,亦謹以這一場討論,定格這一刻的想法。


(以下以不同副題整合討論紀錄。)


回到最初,為何答應參與《我舞嘢講》?


妙:一開始出自直覺,後來細想,應是內心深處覺得演出的行政後援,是我力所能及的事。對我來說,在運動裡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著力點,才能好好發力。


恩:因為「金錢」的實際需要。要是何明恩與友人在街頭籌款,最多籌到數千元,但一班人的話有凝聚力,可以快點籌到更多錢,這筆錢將會支持大家共識的組織,直接幫到需要的人。


洛:因為《我舞嘢講》不是要「喚醒人」,沒有美化(抗爭)這件事,只是直接地想籌錢,並借藝術表達我們的立場,我覺得這個方向是正確的。


KT:我也差不多,以籌款為最大目的,籌到錢就可以了。聚集到一班人一起討論,也是好的。雖然我會質疑是否要用跳舞的方式,但如果我跳舞能夠籌錢,那就跳吧。


舞吧舞吧!在劇場抑或街頭?


KT:我會思考《我舞嘢講》要在劇場內抑或戶外進行?這件事在社區可以有多「powerful」(具力量)?這個月我在歐洲接觸了不少街頭演出,雖然技巧不是最高超,但只要有一班群眾,人民走在一起就會有力量。


洛:我想起比利時舞團Rosas的一個活動《slow walk》 [1] ,那並不是一個政治表演,但很多人會問我們是否在示威:我們分別從五條路徑出發到城市中心點,在街上極緩慢地前行,整個城市就像跟著這個表演「slow down」(放慢)。我想以此回應KT,演出如何在街上與人互動,讓整個城市的節奏有所改變。


恩:我也有想過在戶外做《我舞嘢講》的可能性,但好像很不習慣,在香港(做演出)會直覺想找一個「fine」(精緻)點、安全點的地方。


Wilfred:香港人還未很習慣街頭演出,當中牽涉香港不同的社會及文化脈絡……但在街頭演出是否真的完全不可能?我不這麼認為。例如幾天前在新城市廣場,有人穿著整套「full gear」(全副武裝)舉牌:「我肯為你擋子彈,你肯為我罷工嗎?」對我來說已是很強的藝術行為,關鍵是我們作為「performing artists」(表演藝術者),有沒有一種「有需要就去做」的決心?


KT:但我覺得並非只能二選一。現在我們在劇場,滿座了,籌錢就是第一步;而藝術創作亦同時隨著社會時勢改變,一開始我們未必很習慣(街頭演出),但慢慢地習慣會形成,運動之後可以有延伸,改變社會對於藝術可塑性的看法。


編者按:

[1] 《slow walk》為比利時舞團Rosas發起的活動,任何人都可參與其中,只需在街上一同以有意識的慢行,放慢節奏並重新體驗城市及「走路」的本質。


由《我舞嘢講》團隊提供的概念照;攝: Wilfred Wong


舞作介入社會,離不離地?


藍:香港人不習慣在街上見到藝術,正如我們也沒有很多抗爭經驗,最近一次應該是雨傘運動,當時小梅(梅卓燕)在佔領區起舞,一種非常美麗的齊舞,似乎是近年(在運動現場以舞作介入)的唯一參考;但來到今天,如果要我參考這種方式以舞表達,我會偏向抗拒。今時今日,如何以舞在街上表達?是要放下那種優雅?


洛:藝術「as a form」(作為形式),要在街上發生,要有比較多「血肉」,才會比較「effective」(奏效)?我不知道。好明顯,《我舞嘢講》這件事可以為錢,亦可以為表達「statement」(聲明),但現在在資訊豐富到每區都有連儂牆的香港,藝術家能夠再為社會提供甚麼資訊?我未清楚。


恩:對我來說,每個人的創作,都在回應一己心裡想整理和關心的事 ─ 當中某些人關心社會,而社會裡又有很多不同的議題。為何會覺得某些回應社會的舞作「離地」,可能因為很輕易「拎出嚟用」。


我們排好某些動作,然後跳出來,就好像「以舞蹈回應當下」,但外界看了,可能完全不知道我們的系統和背景,純粹覺得這班人很流動、很「在一起」,而這種流動、「在一起」的舞動時刻,對社會來說是甚麼?我不確定。


Wilfred:是一種沒有突破任何意識形態的東西。舞蹈作為一種「art form」(藝術形態),能否幫助這場運動更進取地突破本身的形態?


大是大非下,藝術的力量何在?


Wilfred:藝術完全不奏效嗎?我不認同。例如在六一六的二百萬人遊行,我遇上藝文界的鼓隊並且結伴同行,當日遊行我覺得凝聚力比較強,可能因為人聽到鼓聲就會專心點、士氣高昂點?有些經驗是很原始的。當大家運用手頭上的工具,就會有一定的影響力,我覺得藝術和行動有間接的關係。


藍:有一次遊行我跟著人唱《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雖然我沒有宗教信仰,但神聖的感覺很良好,人們共享空間和旋律,跟叫喊口號是有分別的,我首次覺得唱歌在遊行之中發揮到作用。


KT:在這種時勢,要走出劇場到街上「賣藝」,我覺得就像把「social media」(社交媒體)放在街頭,志在讓人知道明天將發生甚麼事、可以參與甚麼;另外也可以是一種娛樂,例如我可以每晚十一點在某個地方做演出,最後的「statement」只是「今晚睡好一點吧」,對我來說就足夠了。但如果要用舞蹈做一個有「內容」的作品講政治,對我來說是離地的。


恩:如果我們不說「舞蹈」,而是說「身體」和「聲音」?在座每個人對舞蹈和音樂的看法都不同,但回到人作為一個載體,我們本身就是運用「身體」和「聲音」在社會行動中「郁」。


洛:「Social choreography」(社會編創舞蹈)會視遊行是大型的「choreography」(編創舞蹈),本身人類行路就是一種舞蹈的行徑,只是版圖在整個城市。在香港我們未必會這樣定義舞蹈,但如果對舞蹈的「sense」(知覺)可以再打開一點,我們可能會找到其他方法,找出一些「身體」的行動,表態、再升級。


KT:我覺得現在是藝術家拿出創作力的時候,想到甚麼就去做吧!跟跳舞無關都可以。我認同Wilfred所說,好多(介入社會的)藝術作品都可以好「powerful」,但他的例子偏向行為藝術,至於跳舞……我自己未想到要怎樣做;再者如果我在街頭(展示創作力),面對我溝通的對象,其實我根本不需要他們「define」(定義)我是否在跳舞。


洛:舞蹈在運動的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用途。運動進行中的時候,可能我們都覺得有點難以舞蹈幫到社會,但在後續的「healing」(治癒)或者「documentation」(文本記錄)是有用的,不過不是現在這個「moment」(時刻),我覺得我們要再想一想。


今天的尾聲


後來,討論觸及獨立藝術工作者的自由身,如何在運動中找到最能夠發力的位置,亦觸及到那一場距今尚有兩天的八五全港大罷工,獨立身份的優勢能夠推動甚麼? 夜已黑齊,截至關掉錄音機,六個人的討論理所當然地沒有定案,在錄音紀錄裡,定格了最後的一句:「你都唔知,聽日會係點。」



由《我舞嘢講》團隊提供的概念照;攝: Wilfred Wong


後記:藝術恐襲

文:李海燕(獨立藝評人及製作人)


「我可以做甚麼,讓情況不再壞下去?」只說近的,這十多年來,皇后碼頭、反高鐵、反東北、雨傘、天災、殺戮、種族罪行、等等,都催促我們自問一次;2019年盛夏,大部分香港人邊問邊行動起來。藝術圈也不例外。8月9日晚上,有《我舞嘢講》同行義氣演出。提升士氣,振奮人心,以美團結運動中的各階層。感激籌辦和參與者之餘,從自身出發,我鞭策自己繼續對「可以做甚麼」深入思考。


「藝術界」的專業是甚麼?沒有能力成為金主,沒有救治或法律執照,不似宗教領袖、社工或教師擅於調停,也沒有政治家高超的演說能力。的確,偉大的藝術品產生於動盪不安的時代,但是那可能是一段時間之後的事。對「藝術可以做甚麼」的期望,關乎「藝術於社會是甚麼」的叩問。


把「做甚麼」拆解一下,會否有一些啟示?


甚麼是「做」?


香港人在完成事情、製造出可衡量的成果方面的能力,幾近無懈可擊。在關乎大是大非或生死存亡的事情上,成效要快速可見,更是想像「做」的重要指標。然而,帶來深遠改變的「做」,會不會是


- 為概念注入經驗內涵?

- 指示建立自我的方向?

- 發掘主流價值觀的基石?

- 牽動想改變的心?


當「和平」、「暴力」、「忠誠」等字詞的意義被歪曲甚至掏空時,就讓虛無極致化直到新的秩序出現吧!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剛結束的1919年,一群藝術家在中立的蘇黎世的Saal zur Kaufleuten,舉辦「Greatest Ever Dada Show」(史上最偉大達達主義展)。展覽策劃人之一、羅馬尼亞詩人Tristan Tzara創作《同步詩》(Simultaneous Poem [PoŽme simultanŽ]),由二十人同時七咀八舌地用不同語言朗讀,到了這個反文學和反舞台格式表演的下半場,觀眾終於無法忍受,破壞道具,中止演出。藝術家以一個誰都不討好的演出,照見價值觀之根深柢固。


巴西劇場導演Augusto Boal(1931-2009)認為,政治問題需要精準的美學解決方法(precise aesthetic solutions)。為了避過里約熱內盧警察的耳目,他發展「透明劇場」(Invisible Theatre),在社會各種生活場域,在觀眾不察覺的情況把他們下帶入議題之中。成為觀眾之前,他們首先是人民。當人民本身就是藝術作品素材的時候,他們在過程中經歷的覺醒將會成為對抗暴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