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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幻」所未盡處——《幻之森》的欺騙性與舞台空間想像

新晉舞評人作品

黃安政

香港嶺南大學中文文學碩士,從事行政工作。修讀文化評論,首度學習藝評寫作,這是首篇發佈的舞評。

攝:Joel Chester Fildes;圖片由新視野藝術節提供

幻象何以生?

幻象分引發聯想和純粹視覺刺激,前者需要觀眾積極參與,後者則是追求瞬間炫人眼目。觀眾必須投入聯想過程,否則帶給觀眾的「新視野」,不過是新奇的光影與精巧能動的舞台設計。《幻之森》的英文《Tree of Codes》,與中文譯名《幻之森》意思稍為不同。《Tree of Codes》除了是從1930年代小說《Street of Crocodiles》的書名中抽取字母,重組而成之外,相信亦代表了創作者期望觀眾在觀賞舞蹈表演時,在每個稍縱即逝的瞬間,「解構」(decode)埋藏在細節中的符碼。創作者似乎看穿了視覺效果的重要,打造幻象重重,企圖透過劇場效果的欺騙性(deceptive)1,模糊舞台和觀眾席之間的界線。


攝:Joel Chester Fildes;圖片由新視野藝術節提供


「騙徒」藝術家的手法層出不窮?


《幻之森》利用燈光的操縱與變化製造視覺幻象。當觀眾坐在劇院等待表演開始時,面前是赤祼、沒有生命力的舞台。創作者運用黑暗驅使觀眾尋找光明,先把燈光盡滅,沉寂半刻後,舞者身綁柔和的白燈開始在黑暗中遊移,仿似人類的意識或創作意念,在混頓初開的天地間無端萌生,交錯蜉蝣。白燈逐一熄滅,就在觀眾注視著最後一點光,屏息靜待它熄滅時,白光卻又復燃繁多;舞者站成一排,連結如字母、詞組和詩句,人類始初意念的成形。


舞台設置與舞者的身體亦巧妙配合燈光設計,構成多樣的光影組合,「欺騙」觀眾。一大塊半圓鏡子這裝置,隨著表演的進展被折疊,像萬花筒般折射出舞者身體,即使台上只有數名舞者在活動亦能千手百臂。其後,一名舞者的身體被投影到舞台上一大片落地膠片上,色彩繽紛且層層疊疊,在觀眾眼前幻化十人翩然起舞,直至舞台盡處的消失點。其後又有兩組舞者分別在膠片前後跳著相同的舞步,舞姿整齊一致,觀眾被先前的視覺經驗所引導,在霎時間便容易把膠片後方的舞者誤以為是前者的投影分身,直到發現兩組舞者身穿不同顏色的舞衣,才頓悟這是創作者刻意製造的視覺欺騙。


攝:Joel Chester Fildes;圖片由新視野藝術節提供

燈光設計成為觀眾和舞者之間的爭奪?


創作者善用燈光製造視覺幻象,但幻象也屢屢為光效所破。在表演前段,創作者把燈光直接打向前排觀眾席,使觀眾從原本專注觀賞表演的狀態中回過神來,意識到自身及其他觀眾的存在。另外,隨著舞台射燈照射角度的改變,觀眾的倒影不時在舞台上的半圓鏡子中出現;表演中段,一盞聚光燈突然打向觀眾席,像在席中尋找焦點一樣遊移;在表演後段,燈光被台上的玻璃彩紙折射到觀眾席上方,浮光掠影,美得把人的視線從舞者和舞台上偷走。這些燈光設計,原意或是為了模糊舞台和觀眾席之間的界線,既把視覺刺激延伸到觀眾席,也把觀眾拉進表演和佈景裡,但結果卻是一再把觀眾從幻象的森林中拖曳出來,意識到自身和舞台空間之間的距離,揭示出幻象的森林未能逾越舞台的邊界。


1 Friedman認為劇場效果(theatrical effects)具有欺騙性(deceptive),化妝、燈光及舞台技術等塑造的欺騙性,是為了幫助觀眾指認與觀眾區分離的演出空間,達到審美距離。但這說法與《幻之森》創作者的企圖恰恰相反。參James Michael Friedman著,歐建平譯︰《舞蹈審美說》(臺北︰洪葉文化,1997年),頁89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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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之森》

導演及編舞:韋恩.麥奎格(Wayne McGregor)

評論場次:2018年10月20 日 20:00 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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