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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舞蹈平台的五種舞步

[中]舞蹈平台的五種舞步

文:小西

香港舞蹈界近年多了不少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的平台,由康文署文化節目組的「舞蹈新鮮人」和「續.舞」系列、城市當代舞蹈團的「真演出」與「舞人習作」系列、東邊舞蹈團的「當代舞林」系列到面向國際的「香港比舞」與香港藝術節的「香港賽馬會當代舞蹈平台」,不一而足。

類似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在外國本來就成行成市,有的是實體平台(例如紐約的舞蹈劇場工作坊(Dance Theater Workshop),現稱紐約生活藝術(New York Live Arts)),有的則只是一個展現與交流的定期或非定期節目,兩者均為舞蹈創作人一個創作、研究、排練、展演與討論的空間,並提供相應的創作、企劃、聯絡、宣傳以及其他行政支援,屬於「專業發展」(Professional Development)的範疇。

舞出多元的新意

綜觀香港近年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的平台,我們大致可以歸納為兩大類﹕(一)面向本地與(二)面向國際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雖然這兩類平台有類似的成立目的,但平台的性質以及碰到的問題卻不盡相同。就面向本地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來說,我們又大致可以歸納為(一)官辦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二)民辦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三)由「場地伙伴計劃」所衍生的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等三類。

官辦平台﹕近年,康文署的文化節目組的確在這方面扮演了頗為積極的角色。由文化節目組主辦的「舞蹈新鮮人」及其後續「續.舞」系列[1],的確為香港當代舞蹈領域的年青編舞人,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創作機會與行政支援。無疑,以康文署較充裕的官方資源,的確能夠為新銳創作人提供一定方便,好讓他們能夠專心創作。但畢竟像「舞蹈新鮮人」這一類以製作為中心的節目,不一定能夠完全滿足年青創作人「需要長時間醞釀、發展、創作、修改作品」的創作需求。雖然「舞蹈新鮮人」系列中的部分年青編舞有機會在「續.舞」系列繼續發展前作,但以製作為中心的節目始終以賣票與入座率為成效指標,故有一定票房壓力,這跟純粹的專業發展活動的本質是有分別的。當然,這是所有創作平台都會碰到的問題,但相對於那些擁有自己的場地的主辦單位,官辦平台的限制更明顯。

民辦平台﹕城市當代舞蹈團的「真演出」與「舞人習作」系列則是民辦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的代表。無論是「真演出」還是「舞人習作」系列,均是以舞團所在的「CCDC舞蹈中心」表演場地為中心的創作與交流平台。兩個系列皆以培育新一代編舞人才為目的,只是「舞人習作」系列的對象為城市當代舞蹈團的全職舞者,而「真演出」系列則遍及舞壇上的其他新晉。雖然兩個系列中或長或短的全新作品最後都會作正式的展現,但由於舞團擁有自家的非正式演出以及排練場地,跟大多在康文署旗下的正規場地演出的「舞蹈新鮮人」以及「續.舞」系列不同,「真演出」與「舞人習作」系列大概在製作以及排練的支援上的彈性較大,票房壓力也較少,更接近這類專業發展活動的本質。

場地伙伴計劃﹕嚴格來說,「場地伙伴計劃」是官辦的文化節目,但由於計劃只提供場地,節目全數由伙伴演藝團體/機構主辦,所以算是個官民合作的計劃。事實上,康文署自2009年在其轄下的演藝場地推動「場地伙伴計劃」,旨在「讓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機構建立伙伴關係,以提升場地及伙伴團體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現有設施、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及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換言之,「場地伙伴計劃」是康文署其轄下的演藝場地的地區場地與觀眾發展計劃,跟「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並無必然計劃,只是碰巧有舞團利用「場地伙伴計劃」,為舞壇新秀提供編創的機會和資源,而東邊舞蹈團的「當代舞林」系列正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參與「場地伙伴計劃」的康文署場地遍及全港,除香港大會堂及文化中心等全港性場地,也有牛池灣文娛中心與上環文娛中心等地區性場地。雖然近年不少康文署場地紛紛增設或將原有空間(例如排練室)改建成黑盒劇場,適合舉行「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中常見的小型展演,「場地伙伴計劃」也讓舞團有足夠的彈性,充份運用場地(「當代舞林」系列便曾運用牛池灣中心的劇院與二樓大堂作演出場地),但無論在場地設施與觀眾人流上,地區性的場地都有很大的侷限。當世界級的創意碰上劏房級的場地,也只能尷尬地「單木成林」。

大館的季度舞蹈展演﹕除此之外,大館的舞蹈季可算是這類平台的變種。當然,嚴格來說,大館開館以來所推出的舞蹈季,跟上述第二及三類的舞蹈創作及交流平台有本質上的差別。雖然大館的舞蹈季多多少少為當代舞壇新銳提供了難得的創作與交流的機會,但大館採取舞蹈季的形式,並吸納年青的創作力量,除了節目促銷外,更多是為了場地建立品牌形象,將大館打造成充滿活力的當代藝術文化薈萃之地(Cultural Hub)。當然,舞蹈季可以為舞創新晉提供創作機會,但大館表演藝術節目編排的主要目的肯定不只是當代舞蹈的創作與交流。

藝術以外的文化交流

除了上列面向本地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香港比舞」與香港藝術節的「香港賽馬會當代舞蹈平台」也為香港舞壇新銳步向國際舞台,跟海外同行交流的機會。當然,要數算這類面向國際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我們可追溯至1999年至2002年的「小亞細亞舞蹈網絡」。正如本地著名舞蹈家梅卓燕所指出,除了因着九七的機遇而來的幾個交流計劃,香港舞壇在國際交流上一直成效平平。[2] 據說,2014年以後,由於雨傘運動在國際媒體上引起關注,多多少少為香港舞蹈界帶來了一些海外演出與交流的機會。當然,自1999年以來,隨着文化全球化與文創當道,作為「全球城市」(Global City)的香港也開始步上歐美國家的後塵,除了希望將文化產業化,更希望透過文化,建立「城市品牌」(City Branding)。在這樣的語境之下, 像「香港比舞」、「香港賽馬會當代舞蹈平台」這樣的當代舞蹈創作與交流平台,也就有了相當不同的時代意義。也許,這類平台始於舞蹈創作與交流,最終卻不再侷限在舞蹈身上。去年的「香港比舞」便有兩支分別出自台灣及日本年青編舞家獻給2019年反送中運動的作品。換言之,(廣義)文化交流才是這類創作及交流平台的真正意義所在。

[1] 編按:今年的「續.舞」系列改由康文署贊助,並由其他機構主辦。

[2] 陳曉盈著﹕〈走向國際「舞」台的香港「獨立舞人」〉,《香港舞蹈年鑑2011-2012》,香港舞蹈界聯席會議,頁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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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西

香港資深劇評人、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董事及秘書、香港中文大學通識教育基礎課程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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